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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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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9
-12-29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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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各办(所局线中心)、各行政村(居)、各企事业单位:
接上级通知,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现将2010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二、春节: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20日(星期六)、21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六)、13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中秋节: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9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机关各办(所局线中心)、各行政(居)、各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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